信托消費者購買信托產品后,可以將產品轉讓嗎?
來源:中國信托業協會 時間:2023-06-23
答:可以轉讓。我國《信托法》第四十八條規定:“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權可以依法轉讓和繼承,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規定的除外。”;對于信托消費者接觸較多的集合資金信托計劃,銀保監會頒布的《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九條規定:“在集合信托存續期間,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資者轉讓其持有的信托單位;信托公司應該為受益人辦理受益權轉讓的有關手續。”信托產品與其他所有金融產品一樣,具備一定的流動性,但作為一種非標準化產品,當前信托產品的流通轉讓并不暢通,信托產品的交易流轉主要以信托受益權的流轉形式開展。信托受益權的流轉,是指在信托合同允許、且不改變信托受益權的性質和內容的情況下,受益人根據自己的意愿,以各種形式將信托受益權轉讓給他人或使其在市場中流動的行為。